一、近期有职院新生多人次遭遇网络诈骗,发现其形式大致分为两种:
1、网络淘宝带刷单提成。
2、网络主播平台代涨人气,刷礼物,介绍他人入群(拉下线)。
二、形式分析:
第一种:微信群、QQ群里发布刷单提成广告,与之联系后下发链接及操作方法,此类刷单提成需受害者自己先行垫付刷单费用,一般第一单会返现,后几单均以“卡单”等理由推迟支付,并继续骗受害人再次支付不等金额以“激活被卡账户”。最终不再与受害人联系。
第二种:微信群、QQ群以朋友方式拉入,先缴纳不等金额的代刷等级押金,后下发链接及操作方法,并支付第一天或第二天的主播平台代刷费用及工费,而后以“公司开会、支付宝被冻结”等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受害者后期工资。(重点注意:此方式均以同学、熟人等介绍入群,介绍人能提成介绍费,类似新型网络传销诈骗) 。
望学校师生引以为鉴,多宣传防诈骗知识,防止再次受骗上当。